绥宁县东锐锰业有限公司锰渣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1.项目概况
绥宁县东锐锰业有限公司锰渣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项目资金约2500万元。
2.资格要求
2.1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招标代理资质(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2自愿按《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附件1)格式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选取活动。
2.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拒绝其参与选取活动(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2.5为确保服务质量,参选的代理机构需在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备案,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明(近六个月)。
2.7招标代理机构摇号选取,必须由本公司缴纳(近六个月)社保的工作人员参加摇号选取。
2.8项目负责人证明(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社保证明(近六个月)。
2.9竞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服务内容
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编制、项目入窗申报、项目挂网、项目澄清、组织项目开标、办理中标通知书等与项目招标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4.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选取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万元。
5.报名事项
有意参选者请于2025年9月23日18时00分前在绥宁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二楼203室报名参与选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者,不得再参加选取。
6.选取地点、时间及要求
本次选取活动定于2025年9月24日9时00分前在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二楼会议室正式选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现场参与者,视为放弃参加选取资格。
联系人:王宽清
联系电话:07397611825
绥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8日